欠12萬酒駕罰鍰嗆:要扣什麼就扣阿! 執行官提到這件事他秒交錢
2022/01/22 22:18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60多歲的劉姓男子酒駕兩次欠下12萬罰金,法務部執行署台南分署執行官通知他來說明時,他嗆稱2次酒駕沒必要罰這麼多,雙手一攤說經濟不好,如果執行官要扣押名下財產時,要扣什麼隨便他,但執行官發現劉有向銀行貸款時,告訴劉男,執行財產扣押會影響到劉男的信用,未來貸款可能不會過,這時劉男立刻變臉,21日他捧著現金繳清所有罰鍰與欠費。
劉男在去年犯下2件酒駕,遭裁處12萬元的罰鍰,另外來有6千多元的燃料費也沒繳,執行署台南分署在今年一月接獲交通裁決所、監理站的移送案件通報,馬上就核發執行命令要扣押劉男存款,但是當分署通知劉男到場說明時,劉男認為他已針對其中一次酒駕提起行政訴訟,而且第二次酒駕不應該罰那麼多,所以拒絕繳納欠款。
面對扣押存款的命令,劉男自稱經濟狀況不好,要執行官想扣就去扣,他2件酒駕已經負刑事責任,要繳罰金不可能,但是執行官發現,劉男有向銀行貸款,如果遭強制執行恐將影響銀行信用,這表示未來貸款可能因為信用問題無法通過貸款,這時劉男臉色一變,在21日拿著現金繳清12萬多的罰鍰與燃料費。
分署呼籲,交通罰鍰應該在期限內繳納,不要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在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清償罰鍰,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但是如果拒繳,分署一定會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