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工欠罰鍰賓士車被查封 想拿5倍券抵拖吊費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與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合作成立專案抓車小組;其中,一名許姓男子因積欠交通違規罰鍰等費用25萬元,名下賓士汽車被查封後,他趕緊前往辦理分期付款,但因取回愛車還須支付2千餘元拖吊及保管費,但他皮包內只有2千元及一張500元的5倍券,打算以5倍券折抵,但被拒絕,書記官見狀伸出援手拿500元現金跟他交換,幫助許男取回愛車。
新北分署指出,57歲許男除積欠18筆健保費外,名下3部汽車還積欠使用牌照稅、停車費、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未依規定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罰鍰,另未繳納停車費及ETC通行費,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分別裁罰440筆及13筆,金額13萬餘元。
新北分署指出,許男還因闖紅燈、不依期限參加定期檢驗、使用註銷的牌照、違規停車及駕駛租用小貨車超速行駛等,遭裁罰17筆,金額3萬4000餘元,合計將近25萬元。
但本案從去年1月起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經扣押許男銀行存款債權並無所獲。
新北分署在去年12月間兩度接獲交通局通報,許男名下1部2008年份賓士車停放在板橋區國慶路收費停車格,執行人員即刻前往查封,但均撲空,去年12月22日第三度接獲交通局通報,該部賓士車仍停放在原處,執行人員再度整裝前往查封,終於完成查封,拖回保管。
時隔2天,許男致電書記官表示,他從事泥作粗工,收入不穩定,今年受疫情影響,長達6、7個月完全無收入,無法繳納相關稅、費,也因無錢繳停車費及ETC通行費,才會導致鉅額罰鍰,其謀生工具都放在被查封的車輛內,請求新北分署先發還車輛,他將去籌錢辦理分期繳納。
4天後,許男親至新北分署洽行政執行官辦理分期繳納,他表示,早年事業有成,才開賓士車,現做粗工,月薪4萬餘元,每月需支付房租1萬6000元,尚需獨力扶養1位10歲女兒,負擔相當沉重,這幾天到處借錢,僅老闆願意借給3萬元。
行政執行官審酌許男經濟及家庭狀況後,同意其先行繳納3萬元,餘欠約22萬元,分22期,每期繳納1萬元,取回謀生工具及車輛,並鼓勵義務人勇於面對人生。
但許男獲悉領回車輛需另支付2000餘元的拖吊費及保管費,掏出皮夾查看,書記官發現裡面只有2000元現金及1張500元5倍券,即刻協助以電話洽詢保管場是否收取5倍券,但保管場表示不收5倍券。
書記官伸出援手掏出500元現金與許男交換5倍券,讓許男早日取回車輛繼續工作,許男則當場承諾將努力工作賺錢,早日還清積欠之稅、費及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