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9人頭帳戶狂詐國庫412萬 前新北鶯歌清潔隊長判撤職
2021/12/18 23:13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市環保局鶯歌區清潔隊李姓前隊長2014年在職時,竟購買9個人頭帳戶,假冒為鶯歌清潔隊清潔維護業務短期進用人員,向國庫詐得412萬5354元,被新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新北市把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合議庭認為李員違失情節重大,日前判他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3年。
李男2014年擔任鶯歌清潔隊隊長期間,因罹患癌症,為支應醫療費用,竟把腦筋打到公家機關頭上。他以每月4000-5000元不等的報酬,向9人購買身分證件及郵局帳戶,接著假冒這9人的身分,向鶯歌清潔隊報名擔任清潔維護業務短期進用人員。
李男以這九人的名義填寫報名表、查詢戶籍勞保資料同意書、清潔維護業務進用人員方案意願書,再檢附相關資料,佯為招募為鶯歌清潔隊清潔維護業務短期進用人員,甚至偽造打卡出勤紀錄並核章,讓內部人誤以為這9人真的有從事清潔維護工作,按月製作「清潔維護業務短期進用人員出勤統計表」、「清潔維護業務短期進用人員津貼印領清冊」公文書後,辦理薪資核算,將薪資撥至9人的郵局帳戶內。
李男共詐得412萬5354元,扣除給9名人頭的報酬後,實得323萬354元。後經人檢舉,新北地檢署介入偵辦後,鶯歌清潔隊才知道遭自己人詐財。
檢察官認定李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提起公訴,現由新北地院審理。新北市政府再把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指出,李男觸犯刑罰法律之外,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應誠實清廉」意旨,重創公務員形象,審酌他的違失行為時間甚長、次數不少、詐取金額及已經繳回等情節,評議後判撤職,停任公務員3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