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扁小子」黃琪賺到了!詐得2317萬元不用強制工作
2021/12/10 18:25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曾騙前總統陳水扁的男子「黃琪」,因又涉嫌諸多名人行騙而惡名昭彰。今年4月間,台北地院認黃琪詐騙多人,得手2317萬餘元,判刑1年2月,並諭知強制工作3年,全案上訴高等法院,今天大法官宣告強制工作制度違憲,黃琪受惠於此,不用進入技訓所強制工作。
黃琪本名黃照岡,涉及多起詐欺案,連陳水扁都曾受騙。2017年間,黃琪冒充藝人張清芳丈夫宋學仁助理、知名醫界人士助理、台大前校長楊泮池夫人、香港富商李嘉誠秘書、國泰集團蔡鎮宇的千金蔡佳玲、律師等身分,詐得2317萬1800元,被北院依洗錢等罪判刑1年2月,強制工作3年。
黃琪不滿,上訴高院,全案進入審理程序,在尚未宣判前,大法官10日作出「強制工作違憲」的812號解釋,諭知尚未接受強制工作的受處分人均可「免予執行」,且即日起生效。
黃琪雖然不是釋憲聲請人,惟因大法官的解釋有一體適用的拘束力,故可因此受惠,不用再擔心要進入技訓所接受強制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