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戀情引殺機 男受雇燒屋縱火被起訴
2021/12/07 20:35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與張姓前妻離婚後仍同住,但張女與鄰居郭男卻心生情愫,引起李男不滿。今年8月27日,李男找來簡姓友人到郭家住宅外牆縱火,幸未延燒。簡、李2人6日後,又跑進郭家的儲藏室縱火,燒毀大量機具及房樑。警方循線逮人,將逃逸的簡男帶回偵訊。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簡男涉犯公共危險罪,依法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李男因不滿張姓前妻與郭男心生情愫,形成三角戀情,便找來簡姓友人協助,先到郭男住處外潑灑汽油縱火,燒毀外牆,幸未延燒,未造成嚴重損失;事後,李男拿出1萬元給簡男做為報酬。
6日後深夜,李、簡2人行徑更為惡劣,直接用破壞剪破壞郭家住處鐵絲網,並從缺口處爬進儲藏室內,將汽油潑在雞舍外牆及儲藏架上,隨即引發火勢。未料,火勢一路延燒達到自主燃燒程度,導致農舍內的冷氣機、跑步機、冰櫃等多項機具,連機車、農機具通通燒毀,房屋主樑、屋頂結構也受損嚴重,失去效用。
警方獲報後趕往現場,發現有人為縱火跡象,循線追查並調閱周邊監視器,發現簡、李2人涉有重嫌,先將李男逮捕到案。
簡男則往台北市萬華地區逃逸,最後循線在萬華區桂林路某旅館內,將簡男帶回偵訊。
李男向檢警承認犯行,表示確實有找簡男協助,到郭家縱火2次,第一次有支付簡男1萬元報酬;簡男僅承認今年9月2日深夜,有陪同李男到郭家縱火。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簡男涉犯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及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罪,因兩者犯意相同,應僅成立1個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既遂罪,依法將簡男起訴。李男涉案部分,則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