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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開單女警像流氓 侮辱公務員判拘役

新竹地院。(記者蔡彰盛攝)

新竹地院。(記者蔡彰盛攝)

2021/12/01 16:1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張姓男子坐友人車子,車停紅線被女警開單告發,張男竟辱罵「你攔查好像流氓一樣!」被害女警不甘受辱憤而提告,新竹地院認為張男故意用流氓2字來形容對立的警察,確有犯意,最後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

判決書指出,2019年7月23日下午張男搭乘友人座車,違規臨時停車在新竹市區紅線上,新竹市警局交通隊謝姓女警上前開罰單之際,於副駕駛座的張男不服取締,竟辱罵「你攔查好像流氓一樣!」

張男辯稱,此言語僅係質疑警員值勤態度。辯護人說本件舉發行為既已結束,警員仍未離開現場,反而與張男發生爭執,認為當時警員非依法執行職務,故本案不構成侮辱公務員。

法官勘查警方密錄器,當時張男確實說過「你攔查好像流氓一樣」,而流氓依一般台灣的社會通念是無賴或是當地惡霸、黑社會等意思,明顯是貶抑的言論,且整個過程女警講話都是屬於正常執行的口氣及舉止,執行公務的狀況沒有任何不適當的情況,張男卻稱「攔查像流氓一樣」,顯然就是對女警名譽及公務員人格尊嚴之貶損,況以「流氓」2字來形容維持治安、社會秩序及道路秩序的員警,此種具有諷刺性、對立性強烈言詞,更可見張男確有侮辱公務員及公然侮辱的意思及犯行。

法官審酌張男因不服取締而對女警出言不遜,不僅侵害員警執行職務之嚴正性,視國家公權力為無物,更造成被害人名譽受損,所為甚為不當,又犯後否認犯行,迄今亦未與被害人和解,最後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15天,易科罰金為1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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