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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LINE記事本洩姦情 元配氣炸、小三慘了

阿芳每月拿3萬元包養費,強調自己同意當地下情人,不會爭地位。(情境照)

阿芳每月拿3萬元包養費,強調自己同意當地下情人,不會爭地位。(情境照)

2021/11/27 09:09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林姓富商爬山結識阿芳(化名),雙方交往發展成不倫戀,阿芳每月拿3萬元包養費,強調自己同意當地下情人,不會爭地位,叮囑林男不准離婚,但林妻發現後,氣得提離婚還向阿芳提告求償100萬元,法官判阿芳應賠35萬元。

判決指出,林姓富商和妻子於1986年結婚,2015年時,林姓富商參加山友社時,與同為山友的阿芳結識,雙方逐漸熟悉後,發展出不倫戀,並陸續發生過5次性行為。

今年初,林妻查看丈夫手機時,意外發現他與阿芳的親密對話和合照,且林男與阿芳的LINE記事本中,阿芳還寫下「感謝老公滿滿的愛,109/9/13。3萬的愛心捐款、10/20。3萬的愛心捐款、12/6。」

林妻發現丈夫外遇後,氣得向林姓富商提離婚,並向阿芳提告求償1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時,阿芳坦承與富商偷情,還說自己跟他發生第一次性行為前,有強調自己不會跟富商結婚,不會爭地位,並曾叮囑他不能與妻子離婚。

法官認為,阿芳明知林姓富商已婚,卻跟他發生不倫戀,已侵害林妻配偶權益,考量她擔任美容師收入不豐,還要扶養老母親,因此判阿芳應賠3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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