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調解事件3年增加5成 調解委員報酬最高80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26日公布各地院辦理民事(不含家事)的調解事件統計數據,直指2017年到2020年間的成功件數增加52.8%,調解委員發揮和諧解決紛爭的效能,今年更提高調解委員的報酬,從原本最高的5000元增加到8000元,以提升調解績效。
根據司法院統計,各地院辦理民事調解事件,終結件數從2017年的10萬餘件,增加至2020年的15萬餘件,3年增加52.8%。
司法院解釋,地院辦理民事調解事件,由2017年終結10萬2,555件、調解成立4萬2130件,至去年終結件數已達15萬6767件、調解成立件數達6萬1857件,績效顯著,有賴於民事調解委員的辛勞付出與努力。
此外,高等法院受理移付調解事件的終結及調解成立件數,也從2017年的875件、735件,分別增加至2020年的2973件及1822件,亦見相當成效。
司法院指出,為增進各調解委員專業素養與技巧,期能更有助於處理調解事件,協助當事人和諧解決紛爭,今年更先後舉辦4場民事調解業務分區講習,並提高民事調解委員報酬,從過去最高5000元提高到8000元,表揚名額亦從目前最多的7人增加到15人,以提升法院調解績效。
今年修正的「法院辦理民事事件調解委員日費旅費及報酬支給標準」,適度提高民事調解委員報酬;並修正「表揚法院民事調解委員實施要點」,酌增表揚績效特優調解委員名額,以鼓勵調解委員積極參與調解。
司法院說明,今年已先後在新竹、花蓮、橋頭及台北地院舉辦民事調解業務講習,藉由實際案例解析,增進調解委員專業素養與調解技巧。司法院也將持續修訂相關法規、改善調解軟硬體設施,期能提高調解意願,協助當事人自主、和諧解決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