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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主怒嗆「出重手」、「自尋死路」 法官認證不是恐嚇

被欠錢怒嗆「出重手」、「自尋死路」遭告起訴,法官認證這些不是恐嚇。(資料照)

被欠錢怒嗆「出重手」、「自尋死路」遭告起訴,法官認證這些不是恐嚇。(資料照)

2021/11/22 18:22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因債務怒嗆債務人「自尋死路」、「玩火自焚」,又揚言「出重手」、「自尋苦吃」等嗆聲,法官驗證不算恐嚇污衊,高雄林姓男子被欠債59萬餘元,他傳LINE向對方揚言出重手等重話遭告妨害名譽、恐嚇,高雄地院法官認為私LINE並無其他成員,被告氣憤的激烈用語,並非加害他人生命、身體、財產之惡害通知,判決林男無罪。

判決書指出,林男指遭一對夫妻欠債59萬多元,他於2019年5、6、10月間,持續以LINE私訊方式,張貼「自尋死路」、「玩火自焚」、「報應果真快到了」、「有你們苦頭吃」、「出重手」等語,令對方心生畏懼,認為妨害名譽且涉及恐嚇,報警提告。

高雄地檢署認定被告林男違法,將他提起公訴,但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有不同見解,認為公訴人認定被告涉犯妨害名譽等犯嫌,無非以被告的供述及債務人夫妻的指訴、LINE擷圖,被告則堅決否認有何恐嚇犯行及主觀犯意,只是說要依法提告等語,並未指將對夫妻2人何種權利進行加害,故判決林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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