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思親想越獄劃傷看守所管理員被制伏 2收容人判刑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去年中秋節曾引發關注的南投看守所收容人試圖越獄案,黃姓、許姓2名收容人,去年10月1日因中秋節恩念親人決定越獄,利用磨尖的塑膠筷,企圖挾持管理員脫逃,被管理員以辣椒水制伏,過程中造成4名管理員受傷,南投地院近日依兩人共同犯強暴脫逃未遂罪,各判處有期徒刑5月和6月,可易科罰金。黃男在審理過程中曾聲請精神鑑定,鑑定認為,黃男案發時的精神狀態,並未有辯識能力降低或喪失情形,惟黃的家人有賠償2萬元,而許男則未賠償。
南投地院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28歲黃姓和22歲許姓收容人,黃男是因公共危險罪被判刑1年多,許則因毒品、竊盜罪刑期6年4個月,但去年9、10月因強盜案,被借提暫時安置南投看守所。黃男因中秋節思念家人和孩子,企圖脫逃回去跟家人團聚;許男則是因為刑期長,想早點獲得自由,於是黃男一提出脫逃構想,許就馬上附和,兩人暗地裡將塑膠筷磨尖,作為犯案工具,企圖挾持管理員脫逃。
10月1日上午11時多,許、黃在舍房內假裝打架,謝姓管理員前往制止,要求許將雙手伸出門孔戴上戒具,準備隔離保護,但林姓、李姓管理員打開門時,許轉身雙手掐住李姓管理員脖子,並與林姓管理員拉扯推擠。黃趁隙要逃出,謝姓管理員立刻噴灑辣椒水制止,但辣椒水掉落,黃則拿出磨尖塑膠筷抵住謝的頸部,謝奮力掙扎,雙手、胸部挫傷,頸部被劃了12公分長傷口。有另名收容人按下緊急鈴,廖姓、劉姓管理員趕到,一起將黃、許制伏。
許、黃兩人曾有前科,屬於累犯,服刑期間又以暴力手段企圖脫逃並造成管理員受傷,依法須加重刑責。而黃男在審理期間,辯稱他其實根本不想做這件事,是因為腦部有受傷,希望精神鑑定,經鑑定認為,黃男案發時的精神狀態,並未因精神障礙的影響,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的能力有顯著降低或喪失的情形。
法官在審酌黃、許兩人是一時情緒失控,犯後坦承犯行、尚見悔意,且被劃傷頸部的管理員已與黃男和解,其家人也賠償2萬元,許男則未和解與賠償,兩人共同犯強暴脫逃未遂罪,各判處有期徒刑5月和6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