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戰車履帶採購案疑涉弊 4軍官、3廠商仍獲判無罪
2021/10/26 15:3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國軍戰車履帶採購弊案,陸軍後勤指揮部中校黃耀賢、陸軍後勤指揮部少校吳忠諺等8名軍官、士官,被控在鑑定及軍品驗收放水,另有得標廠商亦涉弊,一審均判無罪,檢方就其中黃耀賢等4位軍官、廠商3人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審理認定,檢方並未證明7人有貪污治罪條例的「採購舞弊罪」犯行或朋分貨款不法,今仍判決均無罪;還可上訴。
檢方指控,國軍聯勤司令部辦理貨款總價新台幣1670萬元的戰車履帶蹄塊總成採購案,黃耀賢、吳忠諺、劉博文、曾佳偉、李璟翔5人、楊鈺璽等3名士官,及黃姓廠商等人,明知蹄塊材質及性能不符,但驗收放水,最終獲聯勤司令部判定驗收合格,使廠商以舞弊方式得標,均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採購舞弊罪。
新北地院認定,蹄塊總成部分,容許委外檢驗並且符合驗收標準,判8位軍、士官及黃姓廠商等人均無罪。檢方不服判決,就黃耀賢等4名軍官及3名廠商涉嫌部份,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審理時,綜合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回函、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判斷書等事證,難以認定黃等4位軍官和3位廠商有貪污治罪條例的採購舞弊罪犯行,加上,檢方也未舉證7人有朋分收受1670萬元款項的不法,因此今駁回上訴,仍均判無罪。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