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男被驅逐出境 隨後從中國搭漁船偷渡闖關入境
2021/10/24 10:18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36歲黎姓越南籍男子2017起連續因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被查獲,由移民署執行驅逐出國並延長禁止入國直至122年。黎男卻於2019年3月,從中國搭船偷渡,躲過我國岸巡人員檢查,從基隆某港口上岸。今年6月主動到移民署投案,才被發現。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黎男行為已觸犯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檢方調查,越南籍黎姓男子曾於2017年11月20日因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被查獲後,同年12月23日被驅逐出境,並管制禁止入國直至112年;沒想到他又於隔年3月19日再度因非法入境,同年4月19日被移民署驅逐出國,並延長禁止入國直至122年。
沒想到,前年3月間,黎男以支付6800美元(約台幣19萬元)給偷渡集團成員,從中國福建省福州市某港口,搭乘船隻穿越台灣海峽,躲過岸巡安檢人員檢查,成功從基隆市某港口內偷渡上岸,進到我國國境;直至今年6月23日,黎男才主動到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專勤隊投案,案件因而曝光。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黎男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依法將他起訴,並向法官聲請簡易判決。
法官審理後認為,黎男未經許可以偷渡方式入境我國,影響我國邊境管制及外國人入境管理及國家安全,且損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對於入出境查核管理正確性,實屬不該;但黎男主動向桃園市專勤隊投案,符合自首要件,得依法減輕其刑,且始終坦承犯行,考量他違法入境期間達2年、犯罪的動機、目的、手段等情狀,判處他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