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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境地區攤販罵同行「死人妖」 被判拘役12天

清境地區攤販罵人「XX娘」、「死人妖」,南投地院法官認定是公然侮辱,判拘役12日。(記者陳鳳麗攝)

清境地區攤販罵人「XX娘」、「死人妖」,南投地院法官認定是公然侮辱,判拘役12日。(記者陳鳳麗攝)

2021/10/18 16:46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清境地區商圈楊姓攤販,把椅子放在人行步道上,被另名攤販勸阻時非常不爽,不僅用台語罵三字經,且罵對方「死人妖」,被控告觸犯公然侮辱罪,因有其他攤販作證聽到,法官認為罵三字經和「死人妖」,讓被罵者精神和心理感到難堪,更貶抑對方在社會上的人格評價,侮辱性言詞甚為明顯,因此以公然侮辱罪名,判處拘役12日,可易科罰金,折合1萬2000元。

南投地院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楊姓男子是在清境地區某商圈的攤販,去年12月上旬,他將椅子放在攤販區外的人行走道上,另一名攤販出來勸阻,認為此舉會讓遊客無法通行,楊姓攤販被數落十分不爽,不假思索地回應「XX娘」、「死人妖」,對方被罵之後當時沒有回嘴,但事後愈想愈氣,控告楊男公然侮辱。

楊姓攤販在南投地院法官審理該案時,表示他沒有罵「死人妖」,只有說「人妖」,惟另名攤販出面作證,指他距離楊姓攤販約1、2公尺,清楚地聽到楊罵對方「XX娘」、「死人妖」。

法官認為,楊姓攤販罵人三字經和「死人妖」,足以使人在精神上和心理上感覺難堪,且「死人妖」有貶抑對方在社會上的人格評價,就是侮辱性的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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