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因洗腎需求請求交保 高院裁定延押:目前已戒護就醫洗腎
2021/10/17 10:3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56歲男子蘇文斌不滿相識多年的洪姓友人欠債近億元多年未還,去年10月向洪男討債卻起爭執,蘇男持開山刀砍殺洪21刀傷重致死,隔天向警局自首,被新北地院判刑13年,全案上訴高院審理;羈押中的蘇男以有洗腎需求,不可能逃亡,請求給予具保停止羈押,但高院認為,羈押期間,每週已由看守所戒護就醫洗腎,以蘇男有高度逃亡可能,裁定自今天(17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蘇文斌是於今年5月14日被新北地院依殺人罪判刑13年,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蘇被判處重罪,有逃亡之虞,具羈押必要,於5月17日裁定羈押3月;蘇男羈押期將屆滿時,高院又裁定自8月17日起延長羈押2月。
日前,高院提訊蘇男,召開延長羈押庭,蘇男和辯護律師均以蘇有洗腎就醫需求,且無逃亡之虞,且交保後較方便籌措資金賠償被害家屬為由,請求給予具保停止羈押。
不過,高院認為,依全案卷證,蘇男涉殺人罪的犯罪嫌疑重大,且被一審重判13年,若交保有高度逃亡可能,為將來審判及執行的必要,蘇男有羈押必要,至於洗腎一事,目前每週已由看守所戒護就醫洗腎,並無不方便之處,因此裁定自17日起延長羈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