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帶貓燒香!虐貓案外案 麵店負責人恐嚇判拘上訴碰壁
2021/10/16 19:58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市知名麵店前年發生轟動一時的虐貓致死案,許姓負責人在臉書對檢舉人趙姓鄰居留言,「還有趙先生,提醒你清明節順便帶著貓跟祖先燒香」,花蓮高分院近日二審駁回許男上訴,維持一審拘役50天的判決。
這件虐貓案中,涉虐貓的賴姓老翁摔流浪幼貓爆頭致死,一、二審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刑3月,併科罰金20萬元。麵店許姓負責人則對趙姓檢舉人誹謗、恐嚇,分處拘役30及40天,合併執行50天。
判決書指出,許男與趙男是鄰居,許男不滿趙男在臉書社團「台東大小事」的留言內容,在留言下方回應其他網友之留言,公然留言指摘:「請問妳是趙先生的誰,他的老婆有好幾個內」等不實事項。
許男另於因不滿趙男在臉書社團「台東大小事」的留言,在留言下方接續留言回覆:「還有趙先生,提醒你清明節順便帶著貓跟祖先燒香」、「想死的話找人約」等語。
許男在法庭審理時坦承有加重誹謗,但矢口否認有何恐嚇,辯稱留言並非恐嚇告訴人,也無意針對任何人,是因被告訴人激怒,因而情緒管理不當。
法官認為,許男書寫內容涉及死亡、祭祀,在雙方已有爭執衝突情形下,確足以造成他人心生畏懼,許男散布文字誹謗及恐嚇等犯行,均堪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