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汽油縱火媽死姐傷 彩券行少東判17年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市36歲彩券行少東林偉華,去年1月懷疑姐姐挑撥他和父親的關係,憤而朝姐姐潑灑汽油並點火,祝融瞬間肆虐,行動不便的63歲母親當場被燒死,姐姐則受到嚴重燒燙傷。他落跑後,還遠端刪除監視器畫面,試圖滅證。二審高等法院認其觸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維持17年徒刑。可上訴。
去年1月28日下午7時許,適逢農曆年節期間彩券行生意較忙碌,姐姐抱怨林偉華在家中彩券行工作卻未能準時到班、不夠認真負責。林偉華心生不滿,趁著騎車外出用餐時,以手機遠端連線家中監視器,卻聽聞姐姐在家中對父親其工作狀況,一時氣憤,認姐姐在離間其與父親的關係,竟跑去買了7公升汽油,一回到家,就把汽油朝她身上潑灑。
姐姐持重物回擲林偉華頭部,欲阻止其點燃汽油,沒想到林男仍趁亂用打火機點燃周遭潑灑的汽油,整個客廳瞬間燃燒,火舌一路燒到姐姐身上。林男見闖了大禍,當場落跑。
消防局到場後不到半小時就撲滅火勢,遺憾的是,林偉華的母親因為行動不便、無法自行離開火場,當場被燒死。被燒成火球的姐姐則衝出後門求救,全身八成遭到燒燙傷,急性呼吸衰竭,幸好鄰居聽到呼救聲,緊急搭救送醫,才撿回一命。
林偉華逃離現場後,逕至賣場購買外套及鴨舌帽以置換裝扮,遠端刪除住處的監視錄影畫面,並於刪除手機簡訊軟體對話紀錄後關機,以避免員警透過通訊監察方式追查其行蹤。惟員警抽絲剝繭,隔日就查出他藏匿在台北市萬華區的一間旅社內,予以拘提到案。
一審北院考量林偉華犯後多次表達悔悟、父親向法院表達請再給兒子一次機會、多名友人多次探視以行動予以心理支持,因而認定他尚未泯滅天良,非窮凶極惡之徒。合議庭又參酌精神鑑定報告,認為若給林男適當的教育訓練及家屬配合,可加強其賦歸社會所需的生活技能,有再教育的社會化可能,評議後判處17年徒刑。
全案上訴二審,高院認為原判決並無違誤,12日駁回上訴,維持前審17年刑期,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