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性交易遭女控施暴 雄警:員警行為「過當」記1小過調整轄區
值班張姓所長及另名在場林姓員警記申誡: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市三民一警分局長明派出所員警,9月底查獲潘姓女子涉嫌與男客「半套」性交易,潘女事後指控黃姓巡佐拉扯其頭髮拖行、還將她從椅子上推倒在地,造成她臉、背、臀多處挫傷,警分局調查後認定黃員行為「過當」,記1小過並調整轄區,值班張姓所長及另名在場林姓員警各記申誡1次。
33歲潘姓女子投訴本報指,9月30日晚間10時許,3名長明所便衣員警到她的租屋處,因為她質疑員警「非法侵入民宅」,員警就對她大聲咆哮、飆罵髒話,之後在派出所2樓,黃姓巡佐還拉扯其頭髮拖行,把她從椅子上推倒在地,害她痛到爬不起來。
潘女表示,為了生活承租套房,做「半套」性交易賺錢,父母親過去從沒有打過她,沒想到在派出所竟遭警察動粗,她事後到醫院驗傷,臉、背、臀多處挫傷、血腫,希望討回公道。
三民一警分局表示,建國三路一棟大樓遭人連續檢舉從事色情性交易,9月30日晚間10點,長明所3名員警前往查緝,在某套房外埋伏等候,等潘女與男客性交易完畢,步出房門就逮,員警在房內查扣使用過的保險套及大量衛生紙,將2人帶返派出所偵辦。
警方表示,潘女不滿近2個月內連續遭取締性交易,在派出所大聲咆哮及丟摔證物,黃姓巡佐為制止她脫序行為,並帶往旁邊偵訊,以左手勾拉潘女肩膀,因用力過猛,造成潘女重心不穩摔倒,黃員也跟著跌倒。
對於潘女指控員警執法過程違失,經督察單位調查,並公布監視器還原事發經過,警方坦承員警制止、帶離動作「過當」有違失,黃姓巡佐記1小過處分,並調整服務地區,另名在場林姓員警記申誡處分,派出所張姓所長當晚值班,因督導不周也記申誡。潘女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風俗予以裁罰。(16:29全文更新)
督導不周也連帶申誡處分,並再加強員警的情緒控管教育及執法技巧,避免遭致非議。(11:07更新,另名員警與派出所長記申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