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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爛醉被載上山槍殺棄屍 狠男逃亡可能被延押

高等法院。(資料照)

高等法院。(資料照)

2021/10/11 12:1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三峽去年3月發生槍殺棄屍案,男子吳上誼聽聞洪姓女友(現為太太)的胞弟洪國峰數次抱怨其女友賴女,並認為洪男之前險遭圍毆、押走與賴女有關,吳、洪竟萌生殺意,把賴女載往吳位於三峽的祖墳山區,由吳連開3槍再把她推下山坡棄屍,高等法院日前依殺人罪判吳男無期徒刑;高院審酌吳男羈押期將於本月14日屆滿,但有高度逃亡可能性,裁定自15日起將吳男延押2個月。

高院裁定指出,吳上誼涉犯持槍殺人,日前被高院重判無期徒刑,可以認定他有高度逃亡可能,加上,此案尚未確定,為確保後續審判或將來執行順利起見,確實有羈押吳男的必要性,因此裁定將他延長羈押2月。

判決指出,去年3月間,吳上誼與女友洪女(現已結婚)、洪女胞弟洪國峰、賴女入住桃園某摩鐵替洪國峰慶生時,吳認為賴女之前出遊時,就不斷跟洪國峰爭吵、互毆,又聽聞洪男抱怨賴女不是,且認為洪男之前險遭圍毆、押走與賴女有關,因而萌生殺意。

去年3月1日,吳男開車載著洪男、洪男胞姊、賴女前往他位於三峽區的祖墳後,再與洪男、賴女步行前往附近產業道路,隨即掏槍朝賴女連開3槍,並將被害者推下山坡棄屍。

案發後,1名女子無意間從洪男口中得知賴女遭槍殺一事,隨即告知朋友,吳上誼發現後氣炸,持棍棒痛毆該女,並出言恫嚇「反正已經做掉一個了,不差妳一個」、「把妳跟賴女埋在一起」,並以該女名義,約其朋友見面,拿槍將其射傷,警方獲報前往攻堅,循線追出此案。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嫌將吳男及洪男起訴。

新北地院審理時,洪男否認在慶生趴中與賴女爭吵,更辯稱他在三峽山區並未下車,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由於吳男對洪男有參與殺害賴女,前後供述不一,且檢察官的舉證無法證明洪與吳共同謀害賴女,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判洪無罪。吳則辯稱是試槍時不小心誤殺賴女,但法官不採信,判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檢方、洪男不服判決,上訴高法院,高院認定洪男和吳男合謀害賴女,依共同殺人罪,逆轉改判洪12年徒刑、遺棄屍體罪判10月,定應執行刑12年6月,吳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民事部份,賴女父母對吳男提告索賠,新北地院今年9月9日判吳男須賠償743萬元,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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