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射傷勇警險穿心!檢起訴嫌犯建請從重量刑
2021/09/30 12:42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礁溪警分局頭城分駐所警員蔡旻庭8月2日深夜攔截57歲違規騎士呂文渠,呂嫌突然持強朝蔡胸口開槍,還好子彈從蔡的心臟旁滑過去,讓蔡逃過一劫。宜蘭地檢署表示,呂嫌無視法紀,藐視公權,罔顧他人生命,惡性重大,依涉犯殺人未遂、妨害公務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5年,以示懲儆。
蔡旻庭2日深夜在宜蘭縣頭城鎮吉祥路上執行交通稽查勤務,見呂文渠騎機車搖晃、忽快忽慢,且未打方向燈右轉,上前盤查。呂嫌見警方趨近攔查,恐其持有槍枝、子彈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等遭查覺,騎車加速逃逸,並在蔡攔停時,突持改造手槍朝蔡胸口開槍,蔡的肺部雖遭子彈貫穿,但中彈沒倒下,靠著超強意志力與嫌犯扭打2分鐘,竭力壓制對方,再力撐3分鐘直到支援警方抵達。
蔡後來送往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急救,外科部主任蔡建和說,一般胸部中彈,應該會直接躺下去,蔡能制伏歹徒,顯見意志力超強;另外,子彈從蔡的心臟旁滑過去,斜斜貫穿左胸,未直接射中心臟與後面的大血管,讓開刀醫生直呼「真的命大」。
案發後,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進行偵訊,認為呂嫌罪嫌重大,因有事實足認其有逃亡之虞,且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宜蘭地檢表示,呂嫌涉犯殺人未遂、妨害公務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今天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並認為呂嫌僅為規避攔查,竟在公眾頻繁出入之馬路上,近距離持槍射擊執法員警胸口,無視法紀,藐視公權,罔顧他人生命,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處被告有期徒刑15年,以示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