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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上訴審與現制不同 高院首開模擬法庭找問題

高等法院模擬國民法官二審。(記者吳政峰翻攝)

高等法院模擬國民法官二審。(記者吳政峰翻攝)

2021/09/24 16:0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國民法官法」2023年正式上路,距今只剩一年多的時間,雖然國民法官只參與一審的刑事審理,但宣判後、上了二審的案件,高等法院應該如何審理,沒有一位法官知道,故高院24日特別舉辦國民法官二審的模擬法庭,審理一件子殺母的案件,試圖找出問題點並予以解決。

本模擬案件事實為被告與被害人是母子關係,被告因母親規勸其不良習慣而有不滿,在喝酒及吸膠後,在住處拿花瓶敲擊母親頭部導致死亡。一審國民法官模擬庭判決,被告雖有吸食強力膠及飲用酒類,但並無刑法第19條第1項及第2項的情形(犯案時辨識能力明顯降低或喪失),故以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處有期徒刑18年。

檢察官上訴主張,原審限制檢察官提出的證據資料,就證據取捨及量刑有違誤;被告上訴主張,原審駁回聲請調查量刑因子相關證據失當,及量刑失據

高院24日在刑事庭大樓專一法庭舉行第一輪次第一場次國民法官上訴審模擬法庭準備程序,在司法院三樓大禮堂增設延伸法庭現場轉播,並利用YouTube平臺向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法務部所屬各級檢察機關直播,供無法到場的司法實務界人士觀摩。

高院院長李彥文院長引言表示,國民法官法第二審案件,與現行法制有相當差異,須預先模擬,找出問題點加以解決,方能使新制施行成功。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則說,國民法官法第二審程序,與目前刑事訴訟法上訴程序,是完全不同的制度,審理法官心態的改變,是新制成功很重要的因素。

本次擔任模擬法庭合議庭的成員為審判長許永煌、陪席法官呂煜仁、受命法官吳勇毅;蒞庭檢察官為高檢署越方如、邱智宏及陳孟黎等三位檢察官;辯護人部分則由台北律師公會律師鄭嘉欣、戴紹恩及劉佩瑋等三位人擔任。

吳勇毅24日進行準備程序,協同檢辯雙方整理爭點、排定審理期日預計進行的證據調查與辯論流程。吳勇毅對於國民法官新制嫺熟,並對雙方爭辯事項精確掌握,訴訟指揮順暢。

高院指出,本次模擬目的,是在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國模重訴字第1號模擬案件基礎上,測試在新制框架,如何與刑事訴訟法的上訴審程序搭配,期待在國民法官法新制上路前,探求公義且妥適的第二審審理及裁判程序。

蒞臨現場觀摩的來賓有吳燦、司法院前大法官許玉秀、刑事廳廳長彭幸鳴、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尤伯祥,以及各機關、民間團體成員多人。評論員則由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顏榕、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台灣大學法學院教授蘇凱平、最高檢檢察官陳瑞仁檢察官、尤伯祥擔任。

高院院長李彥文院長引言表示,國民法官法第二審案件,與現行法制有相當差異,須預先模擬,找出問題點加以解決,方能使新制施行成功。(記者吳政峰翻攝)

高院院長李彥文院長引言表示,國民法官法第二審案件,與現行法制有相當差異,須預先模擬,找出問題點加以解決,方能使新制施行成功。(記者吳政峰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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