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庭大罵「X你媽」 被判處罰金2000元
2021/09/17 16:2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陳男與黃姓鄰居互告傷害,高等法院審理時,陳男當庭脫口「操你媽」等穢語,台北地院認定意思是「性侵你母親」,損及鄰居聲譽、人格及社會評價,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2天。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3月4日下午3時許,陳男在高院審理傷害案件時,大聲辱罵黃男「幹」、「操你媽」等語,遭北檢起訴。陳男在北院審理時承認有講「操你媽」,但否認在罵黃男。
北院認為,「操你媽」等同「幹你娘」,從字面意思來看為「性侵你母親」,而說出這句話的人,並非真的要性侵他人母親,而是藉此侮辱、貶抑對方,代表自己在權威上凌駕在對方之上,足以使聽聞者感到難堪或不快,已減損聽聞者的聲譽、人格。
北院並指,陳男在開庭時說出「操你媽」,即便未指名道姓,但依當下情境與對話過程可知,陳男確實是對著黃男說,審酌陳男並非單純發洩個人心中情緒,已脫逸社會通念,依公然侮辱罪判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