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往生者後事途中 禮儀社老闆鹹豬手伸向女學生大腿被判刑
2021/09/16 11:1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王姓禮儀社老闆帶著2名實習女學生去處理往生者後事,開車途中,王摸頭讚「很乖」,下一秒就把手伸到女學生大腿,摸了幾下才收手,女學生忍到下車向同學抱怨,討論後決定報警。高雄地院審理時,王男喊冤說自己只有摸頭沒摸腿,但法官認為女學生與王男無宿怨且證人指證歷歷,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拘50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就讀某專科的女學生小青(化名)和李姓女同學,在實習公司的安排下,到新興區某禮儀社學習往生者相關事宜,去年9月30日,禮儀社王姓老闆接到工作,準備到前鎮區處理往生者案件時,他吆喝小青和李女一起上車,要帶她們到現場邊看邊學。
王男開車行經三民區高速公路下方便道時,先伸手摸了小青的頭讚許她「很乖」,然後問她有沒有男朋友,小青隨口應答後,看到王男把手從她的頭離開往下擺,她原以為王男開車要換檔,結果低頭一看,王男右手落下的位置並沒有排檔桿,此時,王男的手已順勢落在她的大腿,輕碰了一下後就縮回去。
小青一開始想說可能是不小心碰到,但開車期間,王男數度把手伸到她的大腿,每次都是輕碰一、二下就離開,小青超不爽又不敢發作,忍到抵達案主家後下車,才跟坐在後座的女女說起此事,李女也說自己有看到小青被王男騷擾摸大腿,於是她們決定不隱忍,下班後一起去警局報案。
高雄地院審理時,王男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只有摸小青的頭,絕沒有碰她大腿,但法官認為,小青雖然是實習生,但案發時已成年,基於男女分際,王男不應亦無須觸摸小青的的頭部,可見他是觸摸小青頭部做掩飾,趁機觸摸女生的大腿內側進行性騷擾,加上李女指證歷歷,雙方也無宿怨糾葛,因此不採信王男的說詞,判他有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