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涉共諜案被限制出境 周泓旭聲請釋憲 大法官不受理

中國籍男子周泓旭涉及共諜案,被法院限制出境、出海。周泓旭聲請釋憲。大法官今天決議不受理。(資料照)

中國籍男子周泓旭涉及共諜案,被法院限制出境、出海。周泓旭聲請釋憲。大法官今天決議不受理。(資料照)

2021/09/10 19:31

〔中央社〕中國籍男子周泓旭涉及共諜案,被法院限制出境、出海。周泓旭認為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侵害憲法居住遷徙自由,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大法官今天決議不受理。

台北地檢署周泓旭涉嫌吸收外交人士未遂案時,查到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涉嫌利用「燎原新聞網」等組織,吸收台灣現、退役軍人等各階層人士,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將王炳忠、王父王進步、林明正、侯漢廷等4人起訴,再追加起訴周泓旭。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檢方舉證不足,今年4月28日判王炳忠及周泓旭等人無罪,仍對周泓旭等人限制出境、出海。台灣高等法院7月間裁定周泓旭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周泓旭主張,刑事訴訟法關於限制被告出境、出海規定的要件,並未區分權利性質有重大差異的台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對性質不同之事務,沒有合理的差別對待,造成對大陸地區人民的被告產生系統性不利差別待遇,侵害其受憲法第10條保障之居住遷徙自由,牴觸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意旨。

大法官認為,法院裁判本身及其所持見解,依現行法制,並非得為聲請解釋的客體,聲請與大審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要件不合,決議不受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