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到昏迷不醒 施暴少年及父母判賠84萬多
2021/09/09 10:15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董姓男子遭陳姓少年暴打致昏迷不醒,被害人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金84萬多元獲准,屏東地檢署依法向施暴陳姓少年及父母求償這筆支出,屏東地院判准,陳姓少年及其父母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
陳姓少年2年多前在枋寮鄉與董姓男子發生衝突,董男遭到痛毆,導致左腦硬腦膜及左側額顳部硬腦膜下大量出血,陷入重度昏迷,呈現無意識狀態,家屬為此提出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申請,屏東地方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就雙方過失責任,核定84萬5446元給董男。
屏檢支付該筆費用後,依法向施暴的陳姓少年及監護人(陳男父母)求償這筆金額,屏東地院審理期間,陳姓少年雙親未出庭辯護,法官准予檢方訴求,判陳姓少年及其雙親應連帶賠償84萬54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