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遊民判刑逃亡15年 栽在開車未繫安全帶
2021/09/09 13:15
首次上稿:10:17
更新時間:13:15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市楠梓警分局翠屏所警方昨(8)日巡邏時,目視一台自小客貨駕駛車窗未關,眼尖警方發現黃姓駕駛未繫安全帶,便示警攔查請其下車接受檢查,駕駛嚇到全身發抖,警方一查發現竟是虐殺遊民判刑逃亡15年的通緝犯。
經調查,黃男在2000年加入信貸詐欺集團,以「免費食宿、一星期賺二千」利誘遊民拿出身分證並申辦信用卡、現金卡及信用貸款,黃男等7名嫌犯更在2003年3月間,將1名不願配合的遊民活活毆斃棄屍,該集團犯案3年期間利用遊民身分證詐騙得手超過2000萬元,受害遊民高達數十人。
黄因傷害致死案、棄屍案被判7年7個月後逃亡到高雄躲藏,被通缉達15年之久。
警方指出,當時要求黃男出示證件,一開始駕駛急忙解釋報了一個黃某某名字,但臉部特徵差異甚大,警方再詢問男子「是否有飲酒」駕駛男子也否認喝酒,該駕駛人開始身體不由自主顫抖。
警方請副駕駛座友人男子拿證件時,才發現駕駛男子謊報友人的資料,此時駕駛男子狼狽低頭不語,警方憑著多年敏感度及辨識能力經驗,動之以情問「什麼案件沒去報到,自己講」,此時該駕駛男子一臉非常驚訝,並坦承自己被通緝長達15年,隨後就被上銬逮捕。
他向警方供稱「15年前案發後,不敢面對司法,他四處躲藏,隱姓埋名逃亡至南部躲藏,15年來每天過著提心吊膽生活,原以為能躲過追訴期,殊不知栽在楠梓警分局警方手裡,在警方第一時間盤問的時候,他已自知無法欺瞞,全案依法解送橋頭地檢署, 經新北地檢署囑託移送高雄二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