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性侵傳播妹致輕生重傷亡 2男各判刑12年、13年定讞

判決示意圖。

判決示意圖。

2021/09/01 11:2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40歲男子洪大川與35歲男子郭全佑,4年前趁傳播妹A女酒醉昏睡之際,帶去摩鐵輪流性侵,A女事後兩度輕生,重傷癱瘓後離世,法院一審、二審皆依「乘機性交罪致人自殺而重傷」罪,將洪男判刑12年、郭男判13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無誤,駁回上訴定讞。

民事方面,新北地院一審去年判2男應連帶賠償200萬元。

判決指出,2017年12月9日晚間,從事業務工作的洪男及郭男,透過經紀公司介紹找來傳播妹A女,到KTV唱歌及飲酒,A女當天喝2杯酒後,意識就開始陷入模糊昏睡,2男將她扶進摩鐵,輪流性侵。

A女事後2度輕生,因此重傷癱瘓、無法言語,2018年8月因行動不良、飲食困難、食物嗆到,引發嘔吐、呼吸道食物吸入阻塞,導致窒息死亡。

洪、郭2男辯稱並未性侵A女,認為A女輕生與他們無關,重傷、死亡結果也與他們沒有因果關係,但歷審法官都不採信,並認為2人不法侵害A女性自主權,致A女輕生致重傷,各重判12年、13年定讞。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安心專線:192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