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害中華電越南分公司慘賠6億 前總座張勝雄涉背信罪起訴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中華電信越南分公司前總經理張勝雄,被控承攬中華電未經營的太陽能電廠興建工程發包給親友,導致公司慘賠2000萬美元(約新台幣6億元);台北地檢署查出張勝雄任職於越南子公司,而非上市母公司中華電信,無法以證券交易法論刑,今依刑法背信罪將張勝雄及其親友等5人起訴。
張勝雄前年被檢調約談後曾表示,這個案子沒有動用公司一毛錢,而且幫中華電賺了很多錢,違約的賠償據專業估計大概2000萬美金,這不是他造成的,是公司不當決策的結果,他完全是站在公司的立場,為了公司的利益著想。
檢調調查,2015年至2016年間,張勝雄被中華電派往越南分公司任總經理,明知母公司從未經營過太陽能電廠事業,無力承攬太陽能電廠的興建工程,卻與包括聚恆科技、匯僑,以及柬埔寨當地開發商等3家廠商簽約,計畫在柬埔寨經濟特區內興建大型太陽能電廠。
檢調勘查合約發現,張勝雄在合約中掛保證,訂出電廠完工營運後的發電量,簽下不利於公司利益的合約,後來廠房沒依合約進度完工,導致中華電蒙受違約金及融資等損失,後因多家廠商在工程中受到鉅額損失,接連向中華電檢舉,總公司進行內部稽查,才驚覺張勝雄涉嫌於2015年間挪用越南分公司16億元公款當簽約金,承攬柬埔寨的太陽能電廠興建工程;此外,張另以胞姊名義在香港設立公司,將其承攬的電廠興建工程發包給胞姊張素琴、姐夫謝瑞隆的香港公司及友人林銘鏞旗下公司。
張勝雄承攬的電廠後來沒依合約進度完工,使中華電面臨違約金及融資等合計約6億元的鉅額損失,但他將責任推給當初簽約的中華電越南分公司,由越南分公司認列虧損;事情曝光後,2017年4月,張勝雄被中華電降調回台灣總公司擔任高級工程師,中華電內部釐清後向檢調單位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