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工性交易後勒殺應召女再棄屍山區 重判無期徒刑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體重約百公斤的鐵工林岳靖,去年2月間與林姓應召女在新竹摩鐵性交易後,發生嚴重爭執,林男竟勒殺林女,再棄屍桃園山區羅馬公路,林落網辯稱,與林女是男女朋友,偷看她的手機,卻發現她叫別人老公,才醋勁大發失手將她掐死,但一審不採信,認定兩人是性交易,雙方並無恩怨,林竟將她殺害、棄屍,手段殘忍,重判無期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今維持原判。還可上訴。
35歲的林男今被提訊聆判,宣判後,神情木然,林還押時表示希望和被害家屬和解,願盡力賠償被害人。
判決指出,林男曾多次到聲色場所買春。去年2月17日,林男約熟識的林姓應召女(45歲)到新竹市一家摩鐵開房間買春,但林男嘿咻過程中,林男因偷看林女手機,發現林女神稱呼對方為「老公」,醋勁大發將她掐昏;林男又擔心她裝死,再帶到摩鐵房內的浴缸中,放水溺死林女,裝在黑色垃圾袋內,棄屍在桃園市復興區山區的羅馬公路邊坡上。
林女的女兒因都無母親消息報案,警方過濾林女的通聯記錄後,發現林女到新竹某汽車旅館內,之後就全無音訊,追查後鎖定林姓男子涉有重嫌,第二天就在林男駕車南下雲林躲避時,將他逮捕到案。
警訊時,林男供稱雙方是男女朋友,因自己在林女身上花了200萬元,突然察覺林女劈腿,才失手將她殺害,檢方認定都是林片面之詞,不足採信,依殺人罪將他起訴。
新竹地院審理時,林男供詞反覆,一開始說自己是林女的「追求者」,後來又改口說雙方是情侶,但法官根據雙方通聯紀錄,認為2人並非情侶關係,僅為單純的性交易,並認定林男供稱在死者身上花費200萬、察覺對方劈腿等殺人理由,都不合理,考量林男犯罪手段殘酷無情,殺人後還棄屍、逃逸,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上訴後,高等法院今仍判林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