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女騎士「內輪差」遭輾斃畫面駭人遭裁罰 TVBS敗訴確定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TVBS新聞台2019年播出女騎士求職途中遭大貨車擦撞、輾壓死亡的新聞,但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認定新聞畫面不斷重複被害人倒地、頭部遭輾壓等畫面,過於駭人,已逾越「普通級」規定,裁罰20萬元,並應立即改正,TVBS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定裁罰於法有據,今判TVBS敗訴確定。
判決指出,TVBS是於2019年10月25日下午6時新聞中,播出「恐怖內輪差,大學畢業生求職途中遭輾斃」的新聞。
不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為,此新聞內容自從主播播報時,即出現車禍事故畫面,並不斷重複播放女騎士擦撞大貨車、倒地、遭輾壓的畫面,相相關面僅經過輕度後製處理,導致觀眾能夠o識車禍過程,已逾越新聞報導畫面應符合「普通級」的規定,因此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28條第3項等規定,裁罰20萬元,並應立即改善,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相關規定製播節目。
TVBS不服裁罰,認為裁罰不當,且違反比例原則,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NCC該裁罰等行政處分。
TVBS指出,報導該新聞事件的目的,是為了提醒民眾注意內輪差的交通安全,希望機車族對併行的大貨車能提高警覺,絕非傳達訴求血腥或恐佈的內容,而且已將新聞畫面以抽格的後製處理,並未違反「普通級」的規定。
NCC則反駁稱,新聞報導內容應符合一般觀眾皆可觀賞的內容和畫面,TVBS新聞一再重複播放女機車奇士擦撞大貨車、倒地、頭部遭輾壓的車禍過程,過於駭人,顯然含有血腥、恐佈等意涵,並非一般觀眾皆可觀賞的和畫面,因此依法裁罰TVBS,並無違誤。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當庭勘驗蒐證光碟、筆錄,及比對新聞畫面、內容,認定裁處並無違誤,判TVBS敗訴;TVBS不服,上訴最高行政院。最高行政法院認為,NCC裁罰於法有據,今判TVBS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