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診所負責人騙妻4度出國工作 卻是與小三國外幽會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一名元配指控經營醫美診所的車姓丈夫與黃姓前女友兼診所醫師假出國工作之名卻行幽會之實,向2人連帶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認定2人同遊同宿已侵害配偶權,判須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元配主張自己是在2013年3月21日與車男結婚;豈料,車男向她謊稱2018年至2019年4度赴中國青島、上海、長沙等地是為了工作,實際上卻與黃女一同前往韓國、日本大阪等地遊玩並同宿一房,她發現後精神痛苦不堪,對2人連帶求償100萬元。
2人分別委任律師強調,車男、黃女僅是一般同事,且車男雖代黃女訂購機票,但2人出國後行程不同,黃女是為進行商品代購並投宿友人家中,車男則是前往韓國醫美診所交流或陪同客戶至日本醫美診所進行醫美諮詢;另車男之所以對元配隱瞞行程,是為避免岳父得知後,要求女婿代為出面與日本醫院及廠商洽談醫療廢棄物方面的合作。
北院依據車男護照紀錄,採信元配主張車男隱瞞前往韓國、日本的事實,另岳父只要求車男與日方洽談,沒必要隱瞞前往韓國的行程,況且,依車男所述,元配對於父親要求車男前往與日方洽談一事感到疑慮不安,依常情,元配沒必要向父親透漏車男赴日行程。
至於黃女雖提出代購相關對話紀錄,但細觀對話內容截圖可知已被後製添加「日本代購」、「德國代購」等標題,且無日期也無雙方對話姓名稱號,無從認定是黃女與代購對象間對話,且即便黃女曾從事代購,對話紀錄也無法證明黃女4次出國是為代購而去,另黃女住在韓國的友人家,豈有可能要求代購韓國產品。
北院另依據車男提出的飯店網頁,認為無法看出飯店網頁預設選單為「1房,2人」,即便飯店網頁預設選單確為「1房,2人」,車男自需更改選單內容為「1房,1人」,以查詢房價是否相同。
北院故認定2人侵害元配婚姻生活美滿、安全及幸福,導致精神痛苦,經審酌雙方財產狀況,判2人應連帶賠償元配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