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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共乘」性侵酒醉女上班族 小黃運將揪出色狼

性侵示意圖。

性侵示意圖。

2021/08/05 10:3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林姓男子,被控前年11月間清晨發現酒醉的妙齡女子正欲搭計車離去,竟起淫念,向她提議「共乘」獲其同意後,再趁女子酒後精神不濟而熟睡之際,在後座將她指侵得逞,雖然林男否認性侵,但小黃運將見義勇為證稱,聽見被害人突然大喊「好痛」、「不要弄我」,也從照後鏡看見林男強吻她,其證詞成為林男犯案鐵證,高等法院今上午依強制性交罪判林3年徒刑。還可上訴。

20多歲的被害女子是上班族,2019年11月14日清晨近6時與友人在KTV聚餐後,因酒後精神不濟,透過某計程車車隊叫車服務,派遣計程車前往北市忠孝東路四段商圈載她。

不到10分鐘,被害女子核對計程車車號無誤後,拖著步履不穩的身體欲坐進計程車內,在工廠任職的林男發現穿著短裙的被害人已明顯不勝酒力,上前搭訕,並以住在新北市新莊區,離她位於三重區的住處不遠,向她提議共乘獲其同意,即一同搭車離去。被害女子坐定後排靠左邊窗戶的座位後,交待小黃運將開車到其三重區住處即停車後,即昏睡不醒,還發出打呼聲。

林男見狀,認為有機可趁,伸手摟抱被害人並企圖親吻,但因為路面不平而失敗,林男起色心,竟伸手到被害人的裙內將她指侵得逞,因為將她弄痛,她驚醒大叫「不要弄我!」,不久,她又昏睡不醒,林男又起淫念,再度伸手將熟睡的她指侵。

小黃運將依派車地址,行駛到被害人的新北市三重區住處前停車,但林男看見她還熟睡不醒,竟要求運將直將將計程車開到其新莊住處,幸運的是,正當運將和林男爭執時,被害人被爭吵聲驚醒,當她聽到運將轉述說林男要求運將將車開到新莊後,立即付錢下車,告知家人遭林男性侵,報警將他查獲到案、及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林男庭訊否認性侵被害人,辯稱只有勾她的手及親吻她,而且當時她的意識清楚。

不過,小黃運將出庭證稱,被害人上車時即有醉意,不久即熟睡不醒,且從照後鏡看見林男摟抱並強吻她,行駛途中,被害人突然大叫「好痛」、「不要弄我」,他才知道原來他們2人互不認識,更不是男女朋友。

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2月徒刑,林男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綜合被害人、小黃運將及被害人外陰部採集到林男的DNA等事證,認定林男性侵犯行明確,今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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