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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四星級飯店用餐 竟遭色男擄走摸乳頂臀

莊男在四星級飯店對女子伸出狼爪,被判拘55日。(情境照)

莊男在四星級飯店對女子伸出狼爪,被判拘55日。(情境照)

2021/07/24 23:23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一名女子去年底在新北一間四星級飯店用餐,走在宴會廳外的長廊時,竟遭一名莊姓男子擄走、摸胸頂臀,女子放聲尖叫,直到被押到長廊角落時,才被經過的賓客發現,莊男趕緊鬆手。新北地院認莊男觸犯強制、性騷擾等罪,日前判他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

去年底,莊男在該四星級酒店參加商務聚餐,見被害女子外貌端莊、身材姣好,竟起了邪惡之心,趁她獨自走到宴會廳外面的長廊、周遭無人的時候,從她身後雙手環抱,不只揉其雙峰,還用下體頂她的臀部。

女子放聲尖叫,強力反抗,莊男仍強制把她抱往宴會廳長廊角落,直到有其他參與餐會人員經過察看,莊男才嚇到罷手。女子受創甚深,堅持提告。

莊男不只接受刑事調查,還接受公司內部的性騷擾調查,司法與行政均認定他觸法。莊男承認犯行。

新北地院指出,莊男觸犯強制罪與性騷擾罪,屬於一行為觸犯兩罪,為想像競合犯,應依較重的強制罪處斷。

新北地院批評莊男不尊重女性,不只妨害被害女自由離去,還以雙手碰觸她的胸部,甚至以下體碰觸女子臀部,欠缺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的觀念,侵害身體自主尊嚴,造成被害女身心受創。

新北地院審酌莊男無前科、素行尚可、大學畢業、家庭經濟狀況,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後,決定判他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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