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詐團2男輪流性侵傳播妹5小時 各判7年10月

詐騙集團成員梁男、吳男,5年前找傳播妹到府服務,卻將她當成洩慾的性玩具輪流性侵,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2男各判刑7年10月。可上訴。(情境照)

詐騙集團成員梁男、吳男,5年前找傳播妹到府服務,卻將她當成洩慾的性玩具輪流性侵,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2男各判刑7年10月。可上訴。(情境照)

2021/07/22 12:4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詐騙集團成員梁子衫、吳兆廷,5年前找傳播妹到府服務,卻將她當成洩慾的性玩具輪流性侵,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2男各判刑7年10月。可上訴。

傳播妹指控,梁男2016年11月16日晚間在蘆洲7、8樓的樓中樓開趴,酒店經紀人通知她去助興,梁男酒後開始對她毛手毛腳,之後吳男將她推倒在沙發扯衣指侵,梁也接力在廁所馬桶上性侵她。

傳播妹在7樓遭兩度性侵後,又被全裸抬到8樓臥房床上,梁、吳輪流先後一人壓手、一人性侵,還強逼口交,傳播妹手腳多處傷痕累累,2男從凌晨0時一直折騰她至5時才罷休。

2男否認性侵,吳辯稱被害女是來陪酒、性交易的,說好遊戲輸了要懲罰,願賭服輸,沒有強迫。梁男承認2次合意性交,但他皆有付費,事後還有持續找傳播,他感覺像是被恐嚇勒索。

北院合議庭認定被害人警詢、偵查證述具可信性,控詞前後一致,即便審理時她面對律師詰問而崩潰痛哭,也是常情,因此採信她的指控,判吳、梁2男有罪,依2人以上強制性交罪加重判刑各7年10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