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刑正義小心得不償失 農民毆死竊賊屏縣4年前也一樁
2021/07/22 12:14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屏東縣九如鄉大坵村今天清晨驚傳竊賊遭毆死案,一對夫妻檔竊嫌,因欲偷竊養殖場及農地灌溉用電纜線,遭村民發現毆打,致夫死妻傷;其實附近的高樹鄉,2017年5月也發生蕉農將偷蕉男子壓制綁在鐵桿上致死後自首案件,今年4月依「妨害自由致死罪」判刑3年定讞。律師建議,發現竊賊應以報警為原則,私刑正義得不償失。
屏縣九如鄉大坵村今晨發生的竊嫌遭毆死案,警方仍在追查動手的嫌犯,全案仍在偵查中;而2017年發生的蕉賊死亡案,也同發生在屏東縣里港警分局轄區,就在九如鄉附近的高樹鄉。
2017年5月高市鄭姓男子,潛入舊寮村一處香蕉園偷割6串香蕉,失風被發現後,持鐮刀與楊姓園主對峙,最後被制伏並綑綁在鐵桿上,後來竊嫌因呼吸困難死亡,一審蕉農被以「傷害致死罪」判刑3年8個月,上訴到二審,考量楊男與死者家屬成立調解並賠償110萬元,且楊男自首,改依「妨害自由致死罪」判3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律師張錦昌分析,動用私刑致人於死,可能觸犯傷害致死罪或殺人罪,前者有期徒刑7年以上起跳、後者10年以上起跳,其分界點就在作案當時的心態,動手的人主觀意識外人無法得知,但可從毆人使用的是鐵棍、刀子等致命性凶器,或是用拳頭、木棍等,以及是集中往死者要害打或是非要害處打等跡象來推斷;奉勸民眾若是發現竊賊,應該馬上報警,如果現場有很多民眾協助,且對方無武器等物,再設法不要讓其離開,而不是動手打人,以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