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沖冷水、噴殺蟲劑虐死9旬公公 惡媳無罪改判15年最高院發回更審

戚女殺害九旬公公,一審無罪二審改判15年,最高院發回更審。(資料照)

戚女殺害九旬公公,一審無罪二審改判15年,最高院發回更審。(資料照)

2021/07/19 11:1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戚姓女子,3年前被控連續2天將97歲的公公拖進浴室,以沖冷水、噴殺蟲劑虐待公公致死,一審士林地院認定她犯案時達心神喪失,判處無罪、監護治療5年;二審高等法院大逆轉,依台大醫院鑑定認為戚女犯案時未受病情影響、有辨識能力,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去年12月改依殺人罪判刑15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對於戚女案發時可能達精神耗弱、及變更起訴法條的說明不足,將全案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判決指出,40歲戚女於2018年12月間,受託照顧丈夫的高齡97歲養父,竟以沖冷水、噴殺蟲劑、擺放冷凍魚肉與雞肉等方式虐待他。案發當天,戚女因公公不服從她的指示,竟強行拉扯、推擠公公,以致公公跌倒撞到地磚、馬桶,她還用腳踩在公公胸口壓制他,年邁體弱的公公不堪這般凌辱,終致呼吸衰竭死亡。檢方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戚女。

一審士林地院依北市聯醫陽明院區做的精神鑑定報告,認定戚女患慢性思覺失調症,案發時有幻聽、妄想症狀,精神嚴重缺陷,無法理解判斷現實,案發後住院強制治療時仍不斷與病友和醫護起紛爭,還曾拿刀追殺母親,因此認定她犯案時沒有辨識行為能力,判處無罪,監護治療5年。

不過,二審高院依據死者傷勢、看護證詞、以及台大醫院精神鑑定結果,認為死者胸前有大面積傷勢、肋骨骨折,研判生前持續遭戚女攻擊、傷害、凌虐,造成死亡結果,認定她犯案時有辨識行為能力,基於不確定殺人故意而凌虐公公致死,凌虐手法踐踏人性尊嚴,犯後不知悔改、一再虛構事實,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依殺人罪判處15年。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一審陽明院區的鑑定結論認為,戚女案發時已達心神喪失程度,二審委台大醫院的鑑定結論認為有可能達精神耗弱、也可能達心神喪失,二審判決只說明認定未達心神喪失的理由,卻未敘明不採信她達精神耗弱的理由,調查未盡、理由不備;且檢方是依傷害致死罪起訴,二審變更起訴法條,認定間接故意殺人,理由說明不足,故撤銷發回更審。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