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系判決?接運36越南偷渡犯獲緩刑免關 基層員警、海巡傻眼
2021/07/16 00:49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陳姓船長去年9月幫人蛇集團接運36名越南偷渡犯上岸,正值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防疫期間,巡、警勞師動眾抓捕逃散的偷渡犯,並冒著染疫風險檢疫、安置,至今尚有1人在逃,陳男被起訴後,屏東地院改以簡易判決,認為應無再犯之虞予以緩刑;基層海巡、員警諷為「佛系判決」,恐助長偷渡歪風。
屏檢表示,法官就該案情狀、影響層面、被告素行及犯後態度等全盤考量後,認為應以簡易處刑,對於判決結果,檢方也予以尊重。
陳男去年9月間駕駛漁船接運36名越南偷渡犯從墾丁上岸,海巡據報到場將躲在礁岩及防風林內多名偷渡客抓捕,卻有多人逃散,經會同警方擴大追捕多時才抓回35人,還有1人迄今不知去向,正值防疫期間,警方、海巡及移民署面對大批偷渡犯,如臨大敵,全副武裝偵訊及安置,因全球疫情緊繃,更增添遣返作業難度。
陳男供稱,拿了綽號「阿霖」的男子20萬元報酬出海接運越南偷渡犯,其餘都不清楚;檢方偵辦後,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起訴,屏東地院卻改以簡易處刑,法官認為陳男無前科,犯後具悔意,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5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可上訴。
基層執法人員認為越南偷渡犯前仆後繼偷渡闖關,疫情期間南台灣已查獲數起,應加重對逃逸移工及協助偷渡的人蛇份子刑責,否難收嚇阻之效。
屏東地院庭長林家聖表示,甘冒風險偷渡來台打工多半是為了生計,法官針對這類外籍被告在量刑時通常會酌情考量,至於協助偷渡的被告,若情節重大,如發生意外或有虐待不人道情事,法官也會從重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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