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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允恭酒駕肇事被「函送」 雄檢:未違反規定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因桃色風暴去職後,今在高雄酒駕肇事被逮,但警方卻只將丁「函送」未進行「移送」。(資料照)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因桃色風暴去職後,今在高雄酒駕肇事被逮,但警方卻只將丁「函送」未進行「移送」。(資料照)

2021/07/14 12:24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因桃色風暴去職後,今在高雄酒駕肇事被逮,但警方卻只將丁「函送」未進行「移送」;司法人士透露,丁的酒測值為0.23 mg/L,但刑法185-3條規定的是酒測值超過0.25才要移送,警方根據「內規」,讓丁進行測試觀察記錄表,丁通過測試,躲掉被移送至地檢署的命運。

法界人士指出,駕駛人酒後駕車,能不能「安全駕駛」是一個很模糊的定義,現行法律規定,酒測值超過0.25才算酒駕,不論是否肇事,犯罪嫌疑人都要依公共危險罪隨案移送至地檢署,未達0.25的肇事者,警政署也頒布內規讓基層警方有所遵循。

據悉,根據警署規定,酒測值達0.15以上、未滿0.24,到場員警應依刑法185-3條規定進行「測試觀察記錄表(直線來回走、金雞獨立、還得畫同心圓)」作為客觀判斷依據,若酒駕者無法通過測試則隨案移送,若通過測試則改函送。

高雄地檢署表示,警方在不違法的前提下,讓丁施作「測試觀察記錄表」,丁雖通過測試,但也只是沒有被隨案移送,並不代表他沒有罪責,後續檢方仍會依警方函送內容進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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