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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欠租拒不歸還竟討搬遷費 檢察官起訴請求重判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

2021/07/12 22:52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林姓男子前年3月以每月2萬7500元租金向陳姓母女租下新北市蘆洲區光復路的房屋及停車位,卻從去年8月起拒繳租金至今,甚至傳訊要求對方花20萬元購買已安裝在屋內的冷氣機,或另給10萬元,才肯搬遷;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斥責林男犯行惡劣,今依侵占及恐嚇取財未遂罪嫌起訴,並請求從重量處1年徒刑。

檢方調查,林男從前年3月開始租屋,去年3月以相同條件續約,去年6月曾發生短付500元租金事件,7月更未繳租金,9月雖補給6月欠款及7月租金共28000元,但他卻不繳8月以後租金,甚至經法院認定,租約在今年2月已合法終止,他仍持續占用、拒不返還,亦不給錢。

檢方調查,林男明知陳姓母女不想購買已安裝的冷氣機,竟於今年3月間,傳訊要求對方花20萬元買下或另給10萬元,否則:「等官司打完可能1年後的事了」;若配合的話,「我會趕快辦還給妳,你可以馬上租給別人」等語。

林男雖否認犯行,但檢察官認為,一般情況房客積欠租金不一定會構成侵占罪,須視有無犯意;林男自去年8月起拒付房租至今,並持續占用、拒絕歸還,此狀態長達數個月之久,再假以購買冷氣機名義,索討搬遷費,使被害者有「不付錢要面臨漫長訴訟」之感而心生畏懼,確有侵占及恐嚇取財犯意。

檢察官並斥責林男犯行極為惡劣,此行為與他熟知的「租屋蟑螂」手法無異,嚴重侵害被害者財產法益與處分財產自由,請法院從重量處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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