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調查官性騷擾女同事:「希望妳的腿可以露出來...」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已婚的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港關前張姓組長,被4名女調查官指控涉言語性騷擾,事後被懲處申誡及調職,張男不服提起復審,最終卻被認定「言行失檢」,遭打臉駁回;如今,張男提復審的奇特理由也曝光,他主張女調查官初入職場,「社會化程度甚淺」,調查局引用女方與他人對話的錄音為證,恐侵犯他人隱私,取證程序有瑕疵。
被控性騷擾的張男,今年初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並提出兩點主張:首先,調查局引用女方與第三人對話錄音而對他進行懲處,有侵犯他人隱私之虞。第二,女性同仁初入職場,社會化程度甚淺,調查局不應僅憑他應酬時的虛言,即臧否其品德。張男以此兩點主張,請求撤銷或減輕原懲處。
對於張男的請求,調查局督察處督察科則認為,已婚的張男兼任組長職,卻對所屬女組員及調查班的後進,言詞有失分寸,言行失檢,導致4名女調查官感到不適,建議依法務部及所屬各機關人員共同獎懲標準表規定,懲處申誡2次。調查局內部也曾就此案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認定張男經4名女調查官指述有不當言行,「足見其平日與異性同仁互動及交往心態不正確」,決議核予申誡2次的懲處。
保訓會裁定則認為,張男擔任航基站港關組調查專員兼組長期間,未能謹守兼任組長分際,對所屬女組員說出:「願出1萬元幫妳買衣服,希望妳的腿可以露出來」等言詞、另對其他女調查官表示:「載你是幸福的」、「本來還期待你盛裝」、「吃飯不都是會穿漂亮點」等彷若男女間追求互動的言詞,且張男於工作時間單獨駕車載女調查官出遊,閒聊中提及「健身、重訓屁股會很翹」、「年輕女生就是大學生,也會喜歡像他這種成熟穩重又有不錯的經濟條件的,中年男子比較有魅力」等諸多不當言詞,與公務員應保持品位義務的行為規範不符,有言行失檢、損公務人員聲譽等情事,認定調查局的懲處於法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