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塔上調漆污染水源 過失妨害公眾飲水罪嫌起訴
2021/06/24 15:2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林姓男子去年替自家公寓頂樓加蓋刷防水油漆,卻在水塔上拿甲苯稀釋油漆,並將之放置該處,導致甲苯及黑色油漆流進水塔內污染水質,新北地檢署今日依過失妨害公眾飲水罪嫌將他起訴。
依刑法規定:「投放毒物或混入妨害衛生物品於供公眾所飲水源、水道或自來水池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若是過失可處6月以下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檢警調查,林男是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巷弄內某公寓5樓及頂樓加蓋的屋主,去年8月7日下午3時許,他拿著甲苯及黑色油漆上到頂樓,準備為頂樓加蓋房屋刷防水油漆,卻直接在水塔上以甲苯稀釋油漆,並將甲苯及油漆放置在水塔上,致混入水塔。
隔日,有住戶發現後在公寓1樓貼警告:「本樓頂某戶於8/7日凌晨約5點頂樓施工,油漆鐵皮防銹,疑於水塔上方調漆、污染水質,建議勿飲用水」。
林男在警詢供稱,有拿甲苯及油漆至頂樓加蓋房屋刷防水油漆,下午時有把3桶甲苯及油漆桶放在水塔上,隔天凌晨5時許回到該處繼續刷油漆,有看到桶子上貼著1張:「以後不要在水塔上面調油漆」字條,且打開水塔後發現漂有一層油,並下樓把張貼在1樓的警告公告撕掉。
但他辯稱,不知甲苯及油漆怎麼流進水塔,可能是別人放進去,偵查時更改口說沒有把甲苯及油漆放在水塔上,而是放在樓梯處。
由於警方鑑定水塔上方及入口處有黑色油漆、水塔內水源含有甲苯成分,加上證人指證、被告供述,檢方綜合相關證據後判定林男未盡保管義務,致甲苯及油漆流入水塔,但並無證據顯示他是故意,因此依過失妨害公眾飲水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