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不好燒錢解悶 醉漢酒醒才知歹誌大條
2021/06/24 08:34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李姓男子今年2月間,在住處飲酒一時情緒低落,在屋內大發酒瘋,甚至進到廚房掏出身上的3張百元紙鈔,點燃瓦斯爐火將紙鈔燒毀,事後被提告毀損,還吃上一條損毀國幣罪,遭法院判罰千元。
判決指出,李男今年2月21日上午,在住處飲酒後因情緒不穩及心情不佳,在廚房內以瓦斯爐點燃面額100元之新臺幣紙幣3張,致紙幣不堪使用。同時,李還損毀屋內物品,被屋主提告毀損,被依毀損及損毀國幣罪嫌移送偵辦。
3張毀損的百元紙鈔遭警方查扣,待李男酒醒之後才知犯錯,坦承犯行,被橋頭地院依損毀國幣罪,判罰千元,毀損罪部份另案審理。
橋院指出,故意毀損國幣罪可處毀損幣額5倍以下罰金,但若非故意造成鈔票毀損,有4分之3可以辨認,銀行可全額兌換,2分之1以上可以辨認半額兌換,如果是2分之1以下就不可以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