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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份速食店得來速爆車潮阻交通 警站崗取締已開出10張罰單

頭份警方於18日起,在用餐尖峰時段派警前往架設攝影機,只要車輛停於得來速前網狀線,或於中華路、建國路上,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開單告發。(記者彭健禮攝)

頭份警方於18日起,在用餐尖峰時段派警前往架設攝影機,只要車輛停於得來速前網狀線,或於中華路、建國路上,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開單告發。(記者彭健禮攝)

2021/06/19 18:33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全國三級警戒,餐飲業一律外帶。苗栗縣頭份市中華路擁有得來速的連鎖速食門市,於用餐尖峰時段,總是大排長龍,衍生消費者車輛違規排隊亂象,造成周邊路段壅塞,轄區頭份警分局經持續勸導及疏導未見成效,18日起針對違規車輛,開單告發,可罰300到600元。

該家速食門市,位處國道1號頭份交流道下的平面路口,於用餐尖峰時段,經常大排長龍,頭份警分局表示,全國三級警戒後,排隊等候的消費者車輛驟增,往往占用周邊的中華路、建國路等路段路肩或車道,影響交通。

頭份警分局接獲用路人報案電話不斷,也屢屢派員勸導及疏導,但違規排隊亂象依舊,未見成效,因此於18日起,在用餐尖峰時段派警前往架設攝影機,只要車輛停於得來速前網狀線,或於中華路、建國路上,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開單告發,可處300到600元罰鍰,已開出10張罰單。

警分局表示,請民眾遵守交通規則,勿因小失大,此外,該速食門市附近有建國路收費停車場,建議消費者可先電話預訂,把車停在收費停車場,前往取餐。

頭份警方於18日起,在用餐尖峰時段派警前往架設攝影機,只要車輛停於得來速前網狀線,或於中華路、建國路上,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開單告發。(記者彭健禮攝)

頭份警方於18日起,在用餐尖峰時段派警前往架設攝影機,只要車輛停於得來速前網狀線,或於中華路、建國路上,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開單告發。(記者彭健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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