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疫情假訊息被南投警查獲 8人緩起訴須繳1至5萬
2021/06/15 16:24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疫情嚴峻期間,假消息傳來傳去造成民眾恐慌,經埔里、信義等警分局移送8人分別在臉書、LINE群組,散播「不要去第3市場逛~前幾天有位賣衣服的人…」等不實疫情訊息等案,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認定涉犯散播疫情不實訊息罪,諭知緩起訴處分,但須向公庫支付1萬元至5萬元不等的處分金。
南投縣埔里、信義、集集等警分局,通報張姓男子等8人,分別在臉書、LINE群組散播不實訊息,內容包括:「不要去第3市場逛~前幾天有位賣衣服的人~不知道北部疫情嚴重~確到臺北銷售~所以埔里第3市場休2星期不能擺攤~怕疫情感染埔里人」。
另還有「新鄉有兩人確診,請注意防疫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最新疫情,昨天晚上有一對夫妻,從臺北回到信義鄉的新鄉村,發現發燒,結果出來水里邱○○就診,結果轉院到秀傳醫院,兩個、一對夫妻都確診新冠病毒,所以水里邱○○等一下要全面大消毒,最新消息」。
傳播相關訊息的8個人在檢察官訊問時都坦承有傳播,也對散播行徑表示後悔,檢察官認為這幾個人涉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之散播疫情不實訊息罪,事證明確,但考量這幾人坦承犯行,深表悔悟,諭知緩起訴處分,但得應支付1萬元至5萬元不等之處分金,並在社群臉書等特定網頁澄清不實訊息及防疫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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