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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妻與小王每週連結2次產子夭折 夫才知綠雲罩頂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裁定李、周二人須賠償徐男20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裁定李、周二人須賠償徐男20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2021/06/14 08:49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新北市徐姓男子與李姓妻子結婚多年,但李女卻於2016年起與周姓小王每周嘿咻2次,直至2018年李女懷孕產下一子且夭折後,姦情才曝光。徐男不甘綠雲罩頂,對妻子與周男提告,並與妻子離婚,但因通姦已經除罪化,法院不予受理。徐男另對二人提出損害賠償,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裁定李、周2人須賠償徐男20萬元。

    徐男向法官表示,自己與李女原為夫妻,但周男卻介入,2016年開始與前妻在其住處以平均每週2次的頻率發生性關係,直至2018年6月30日前妻在醫院生下一子後,孩子卻不幸夭折,冰存約一個月後,才接到里長通知,知道前妻外遇並產下一子,並對李、周2人提出告訴,卻因通姦、相姦除罪化,諭知免訴確定。便對二人提出損害配偶權告訴,要求前妻與周姓男子賠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院通知李女到場,但她卻未出席陳述也提出書狀聲明;另周男收到通知後,卻表示拒絕提訊,僅回覆不同意徐男請求。

    法官調查後認為,李、周2人均未提出相關事證,堪信徐男所說為實,而李女外遇周男,更因懷孕生子,已經侵害到徐男的配偶權,故徐男請求賠償有據;另調閱李、周收入資料得知,李女年度收入不到25萬元,而周男收入則為0元,考量雙方財力狀況、不正常往來的情形、次數及破壞徐男婚姻關係程度與精神所受痛苦,2人應賠償徐男20萬元較為適當。逾此範圍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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