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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有罪還不認錯 韓粉罵罷韓名店「畜生」 上訴仍被打臉

韓粉罵罷韓名店「畜牲」一審被判有罪,再上訴仍被法官打臉。(翻攝釣客食堂臉粉專)

韓粉罵罷韓名店「畜牲」一審被判有罪,再上訴仍被法官打臉。(翻攝釣客食堂臉粉專)

2021/06/12 10:51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前高雄市韓國瑜被高雄人罷免成功,罷韓連署期間,被韓粉點名六家「不友善韓粉店家」之一的鼓山釣客食堂,被鄒姓韓粉留言痛罵「畜生」,鄒男開庭時死不認錯,一審依公然侮辱罪判罰5000元,鄒男不服再提上訴,二審法官再打臉他,駁回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7月,釣客食堂在臉書粉專貼出公告,指「韓粉熱烈支持,本食堂已有國稅局,衛生局,消防局和環保局蒞臨,已全部檢驗合格」,但店家決定開始店休,開店時間另行通知。

食堂店休的新聞登上新聞版面後,韓粉仍不停止網路霸凌攻擊,鄒姓韓粉就在新聞連結的留言處,再痛罵食堂「會怕就好,對畜生不用客氣」,被食堂李姓負責人截圖提告公然侮辱罪。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鄒男犯後態度不佳,且僅因政治立場不同,留言辱罵足以損害他人人格及社會評價的文字訊息,依公然侮辱罪判罰5000元。民事部分,法官也認為鄒男雖明知言詞有失妥當,卻無法坦率道歉等,因此判他應賠2萬元,可上訴。

鄒男不服刑事判決結果,不服提出上訴,他認為自己是因觀看該網路新聞下方有許多網友留言批評,才一時激憤留言,法律應該給他最大的言論自由保障,但法官認定鄒駡「畜牲」是在貶損他人人格,不算適當評論,因此駁回他的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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