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味假釋!貪瀆被判8年 服刑近3年出獄
2021/06/02 17:57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法務部矯正署5月核准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假釋案,雲林地檢署今天說,張榮味已在5月31日出監,昨天以書面方式向雲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現轉觀護人執行保護管束。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因林內焚化廠索賄案,最高法院在2018年判刑8年、褫奪公權4年確定,張榮味在同年7月10日報到入監,服刑近3年。矯正署上月核准張榮味假釋,台南高分院裁定張榮味保護管束。
雲林地檢署指出,張榮味已在前天出監返家,原本應本在昨天親自到地檢署執行科報到,但因疫情關係改以書面方式完成報到,現轉觀護人執行保護管束。
雲林地檢署說,受保護管束人應親自向觀護人報到,因疫情關係,改為視訊報到,觀護人會再以公文或電話通知視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