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優先!雲林地院、地檢署非緊急非必要暫緩開庭、到案執行
防疫優先,雲林地方法院、雲林地檢署非緊急非必要暫緩開庭、到案執行。(記者林國賢攝)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國內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升溫,雲林地方法院、雲林地檢署今天公告即日起至5月28日止,非緊急非必要暫緩開庭、到案執行,範圍包含偵查、執行、觀護、提訊、採尿等,或其他訴訟關係人。
雲林地檢署公告指出,對已排定的庭期及到案期日除遠距視訊庭或具急迫、時效性與必要性外,其餘均予取消;其餘並餘業務如繳交罰款,若有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者或來自第三級警戒地區者(雙北),予以暫停外,其他的人仍照常進行。
另外,若必要到法院、地檢署洽公,請遵守相關防疫規定,未出示傳票者,一律採行實聯制(紙本或QR code上傳),全程配戴口罩,如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指11種新冠肺炎症狀者,嚴禁入內開庭。
雲林地方法院也於今天通知即日起到本月28日止,各類開庭案件(含民事執行案件),當事人有當事人住居所在三級警戒區的案件均取消,擇期再通知,民眾可到司法院及雲林地方法院官網查詢相關公告。
相關新聞請見︰
「武漢肺炎專區」請點此,更多相關訊息,帶您第一手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