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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參加高普考2度攻擊試務人員 被逮辯稱重心不穩

公務員參加高普考試,2度攻擊試務人員被依妨害公務罪判刑。(記者鄭淑婷攝)

公務員參加高普考試,2度攻擊試務人員被依妨害公務罪判刑。(記者鄭淑婷攝)

2021/05/15 17:53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邱姓男子去年7月參加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暨普通考試,竟在走廊上接連攻擊2名監場主任,2人隨即通報考選部並報案,離譜的是,邱男本身就在政府機關擔任公務員,桃園地院法官於判決書中直斥他「藐視法治及公然挑戰公權力心態及行為實不足取」,且犯後始終否認,一再飾詞狡賴、態度頑劣,依2個妨害公務罪判處他應執行5月徒刑。

去年7月20日邱男在桃園高中試場參加高普考,下午3點5分繳交試卷後,他站在試場大樓3樓走廊靠近樓梯處,見其試場的監場主任抱著試卷經過,出腳攻擊他的小腿,另名監場主任經過時,他又出手朝她頭部揮擊,2人隨即通報考選部及警方。

邱男否認故意攻擊,辯稱是基於政府防疫規定,人與人應該保持距離,其中1人經過時碰觸到他,他重心不穩不小心踢到其腳,另1人經過時也碰到他,當下有點驚慌失措及憤慨,所以才輕拍她的頭提醒「注意路人」,沒注意2人有無佩戴識別證,不知他們是監試人員。

2名監場主任指證歷歷,其中1人還是邱男試場監場主任,法官認為邱男辯詞不足採,依2個妨害公務罪判處邱男各3月徒刑,應執行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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