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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同歸於盡?公車沒靠站 暴怒乘客猛力旋轉方向盤

中檢認為張男用力拉扯旋轉方向盤,有致生交通危險之虞,依公共危險罪起訴。(資料照)

中檢認為張男用力拉扯旋轉方向盤,有致生交通危險之虞,依公共危險罪起訴。(資料照)

2021/05/13 12:54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張姓男子今年元月搭乘公車時,想在台中市豐原區下車,林姓司機卻沒停靠,已67歲的張男暴怒,公車還在行駛中,他竟動手猛力拉扯旋轉方向盤,高聲怒罵三字經,司機握緊方向盤才未生事故,不料,他又取走公車的鑰匙,導致公車無法行駛,妨害乘客上下車,台中地檢署偵查時,張男坦承犯行,中檢今天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張男今年1月15日中午,搭乘林男駕駛的公車,於中市豐原區中山路時,張男想下車,林男卻沒有靠站,他暴怒之下,先辱罵「XX娘」,當時公車還在行駛中,張男明知行進中的公車,方向盤如操作不當,可能失控衍生重大危險,他卻突然用力拉扯、旋轉方向盤,林男趕緊把方向盤握住,公車煞車停靠路邊而未生危害。

林男打手機報警時,張男卻又動手拔取公車鑰匙,公車整個停擺,公車無法啟動,車門無法開啟,乘客也不能上下車,直到員警到場,他才將公車鑰匙交還給林男,讓林男能開啟車門讓乘客下車。

台中地檢署認為,張男觸犯公然侮辱罪、強制罪,拉扯旋轉方向盤,更是觸犯有致生交通危險的公共危險罪,以較重的公共危險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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