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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屬於誰?只負責啟動快門 男告賣家盜用照片敗訴

照片著作權屬於誰?只負責啟動快門,男告賣家盜用照片敗訴。(記者鄭淑婷攝)

照片著作權屬於誰?只負責啟動快門,男告賣家盜用照片敗訴。(記者鄭淑婷攝)

2021/05/10 13:31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許姓男子不滿35歲魏姓男子涉嫌盜用他知名運動品牌外套照片,放在拍賣平台自家賣場用以銷售商品,不過,許男自陳照片是由學過攝影的妻子調好光圈、燈光等設定值,他只負責設定倒數計時器啟動快門,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許男並非照片著作權人,提告顯不合法,偵結予以魏男不起訴。

許男指控,去年5月發現魏男賣場所放置的外套照片是他所拍攝,認為自己的著作權遭到侵害,向警方報案提告;而許男在偵查中自陳,這張照片的拍攝過程,是由妻子調好設定值,他負責啟動快門。

檢方指出,許男啟動快門的行為並未包含意思表達的創作性,這張照片的著作權應屬許男妻子所有,而許男基於配偶身分,仍可為妻子的被害事實提起獨立告訴,但他後續又翻異前詞,以直接被害人身分,改稱照片是他調好光圈、燈光,妻子只是從旁協助,顯然沒有要以配偶身分提起獨立告訴之意。

另,要求許男偕妻子到庭或提出相關認證的書證,協助查明這張照片的著作權歸屬,許男卻無正當理由未到庭,也沒有以書狀提出相關證據,因此僅能以許男所述「只負責啟動快門」,認為其並非這張照片的著作權人,提告顯不合法,因此予以魏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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